1、普通病种:扣除起付线800元、用药目录及收费项目范围外的费用后,进入60%报销比例;
2、正常分娩无并发症者,住院费限价:1800元,剖宫产住院无并发症者,限价3600元,在限价基础上扣除用药目录及收费项目范围外的费用后进入60%报销比例,有并发症者按产生的住院费扣除起付线800元及用药目录及收费项目范围外的费用后,进入60%报销比例。
3、参合家庭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金的,孩子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新农合报销补偿待遇,筹资时未随父母一起参合的新生儿因疾病住院,当年可享受其母亲或父亲当年新农合报销补偿待遇。
4、上环、取环及本人要求终止妊娠者,需出具当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后给予报销,病理性流产及病理性引产者无需出具证明给予报销。
5、转诊转院:在转院前须办理一切相关转院手续,出院后携资料返回当地人寿保险公司报销。
6、降消补助:分娩住院的患者,有当地农村户口及身份证者,给予400元补助,若不是本地农村户口,而本人已嫁入该农户,可携男方的农村户口本、本人的农村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可获得降消400元减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