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请关注

视频号请关注

微信挂号流程

微信缴费流程
妇幼保健
项目管理
督导培训
政策法规
知识园地
健康科普
知识园地
首页 > 妇幼保健 > 知识园地 > 列表

【安全生产月】办公室安全用电小常识

2017-06-09 15:13:58   点击:

1、用电设备应装设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保证使用电器时的人身安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良好的外壳接地。 


2、电源插头、 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能使用,根据电器容量合理用电,避免过负荷使用。  


3、尽量避免线路有接头,如有接头应确保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4、湿手不能触摸带电的电器、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电器。 


5、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进行电器修理必须先停电源。 


6、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发现电线断落,无论带电与否,都应视为带电,应与电线断落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及时报修。 


7、空调、电脑等用电设备的出风口不可遮挡与覆盖,并经常进行清理,保持通风良好。 


8、提倡文明用电,室内照明应做到人走关灯,空调、微波炉、电脑复印机等电器设备长时间不用应切断电源,拔下插头, 以防意外。

 

9、电烙铁、电水壶(煲)、台灯等电热器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头,以防意外。  


10、遇有电器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救火,同时报警。如有人触电,应立即设法使其脱离电源,并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施救


上一篇:六盘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一)
下一篇:六盘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二)

友情链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    贵州省人民医院
六盘水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黔ICP备17007475号
联系电话:0858-8697006,0858-8690121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凉都大道53号

贵公网安备 5202010252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