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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宣教】妊娠妇女用药教育

2017-04-21 15:16:00   点击:

妊娠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时期,这个时期的用药不仅仅要考虑到孕妇本身的健康,同时还要考虑到胎儿的安全。妊娠期不合理用药可能会导致死胎、畸胎,因此正确指导妊娠期合理用药具有重要意义。而药物都有双重作用( 治疗疾病的一面和致病的一面),要做到妊娠期用药的安全合理,就必须了解药物在不同孕期对胎儿及孕妇的影响,有针对性的使用安全有效的药物,避免药害的发生。

由于胎儿,胎盘的存在及激素的影响,药物在孕妇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妊娠期口服药物会吸收延缓,高蛋白结合率的药物游离血药浓度会升高,妊娠期间肝脏的微粒体酶活性下降,肝脏的生物转化功能下降,药物的清除减缓,半衰期延长等。

 [1]对于胎儿,在妊娠的不同时期用药会对胎儿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妊娠早期( 前3 个月) 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药物极易造成婴儿先天性缺陷,妊娠中期( 6-7 个月) 胎儿器官已分化并继续发育,药物对胎儿的致畸作用较弱,但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依然存在,妊娠晚期( 后 3 个月) 也是用药的危险期,这一时期基本不考虑药物的致畸性,但胎儿许多器官功能尚未成熟,代谢与排泄药物的能力,解毒功能还很弱,对药物的消除缓慢,易发生蓄积。该患者为中期妊娠,药物对于胎儿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仍然需要谨慎的选择药物。

  [2]妊娠期妇女选用药物的原则是能用一种药物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效果肯定的老药就避免使用尚未确定对胎儿有无不良影响的新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量药物;孕妇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也应该尽量选用确经临床多年验证无致畸作用的A、B类药物;根据孕周大小即胎儿所属发育时期考虑用药;根据药物对胎儿影响程度不同,从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药物用起;孕期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包括保健品;为防止药物诱发胎儿畸形,在妊娠前3个月,不宜用C、D类药物。在妊娠3个月后使用C类药时也需要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时方能应用。

  [3]患者入院诊断为胆囊息肉样病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相关指南的推荐考虑行手术治疗。胆囊手术为清洁-污染手术,根据抗生素临床合理应用原则,需要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预防切口感染,而且患者为妊娠期,自身免疫力下降,身体处于生理上的薄弱环节,容易导致细菌感染,故权衡利弊后,应用抗生素进行预防切口感染对于该患者是利大于弊的。

  选择抗生素时应当选用对胎儿无损害而又对孕妇所患疾病最有效的药物。

一方面,对于手术切口的预防用抗生素选择应当根据手术种类的常见病原菌、切口类别和病人有无易感因素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头孢菌素是最符合上述条件的。而进入腹腔、盆腔空腔脏器的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杆菌,则多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


另一方面,根据美国FDA于1979年制定的孕期用药分类法,以药物对妊娠的危险分5个等级标准,A级:在有对照组的研究中,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对其后的6个月也没有造成危害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如各种维生素B、C等。B级:在动物生殖性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在动物生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的6个月造成危害的证据)。如所有的青霉素类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以及红霉素、林可霉素、多粘菌素B、呋喃妥因等均属此类药物。C级:在动物的研究证明它有对胎儿的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并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妇女和动物并行地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此类药物较多,主要包括:所有的拟胆碱药和抗胆碱药,降压药中的甲基多巴、哌唑嗪等。D级:有对胎儿造成危害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必须使用(例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如改用其他药物,则虽然安全但无效。几乎所有的抗肿瘤药物都属于D类药物,还有地西泮、氢氯噻嗪、甲磺丁脲等。 X级:在动物或人体研究中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根据经验认为在人,或在人及动物,是有危害性的。在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益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患者。此类药物并不多,如己烯雌酚、病毒唑等。[4]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类药物均为B等级,属于孕妇可以选用的抗菌药物。头孢呋辛属于第二代头孢菌素,其不良反应较低,临床用药安全,肝肾毒性较小,不仅在临床用于抗感染的治疗,而且在术后抗感染治疗和手术预防感染中疗效明显。故该患者选用头孢呋辛作为预防手术切口感染的药物对于孕妇和胎儿都是相对比较安全的药物。

  第三,对于胆道感染的手术切口预防用药,卫生部38号文件推荐头孢曲松也是可以选择的药物。虽然头孢曲松也属于B等级,但头孢曲松的半衰期较长(7-8小时),妊娠期妇女用药时本来就会导致药物的清除减缓,半衰期延长,当药物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时,由于胎儿许多器官功能尚未成熟,对药物的消除也比较缓慢,易发生蓄积。故药师认为该患者选用半衰期较短的头孢呋辛比头孢曲松更安全。同样基于妊娠期患者生理情况的变化,药师认为头孢呋辛调整为每日两次的给药方案也是合理的。

  患者手术后伤口愈合良好,未出现伤口的感染,胎儿情况也良好,证实患者选用头孢呋辛每日两次给药作为预防手术切口感染的治疗方案是安全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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